宜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3年單招簡章
導讀:一、學校概況宜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坐落于享有“月亮之都”、“亞洲鋰都”之稱的中國宜居城市——宜春市。宜春交通便利,擁有高
一、學校概況
宜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坐落于享有“月亮之都”、“亞洲鋰都”之稱的中國宜居城市——宜春市。宜春交通便利,擁有高鐵、高速公路、機場的“鐵公機”式立體交通,6條鐵路、11條高速公路、1個機場(明月山機場)途經宜春,區位優越。宜春底蘊深厚,初唐四杰之一王勃《滕王閣序》中的名句“物華天寶,人杰地靈”,其人其事均典出宜春;唐代韓愈寫下了“莫以宜春遠,江山多勝游”的詩句贊美宜春。宜春文風濃厚,唐宋八大家之首韓愈曾在袁州創辦昌黎書院,江西第一個狀元盧肇、第二個狀元易重都是宜春人,鼎盛時期宜春有“江西進士半袁州”的美譽。宜春環境優美,先后獲評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全國綠化模范城市、國家森林城市等稱號,明月山溫泉風景名勝區是贛西首個國家5A級旅游景區。
學校的辦學歷史最早可追溯到創辦于1906年的高安師范傳習所,辦學110多年來先后為社會各界培養了6萬余名畢業生。1946年更名為江西省立高安師范學校,二十世紀八九十年代被譽為“贛中師苑一桿旗”。2005年并入宜春學院,進入普通高等學校行列,獨立培養大專生。2014年,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為宜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是江西省第一所、全國較早設立的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學校位于宜春市中心城區,出行便利,距宜春火車站約20分鐘車程,距袁州高速路口不到5分鐘車程,距明月山機場約3分鐘車程,市內1路、28路、29路、37路公交車途經學校。校園占地面積1019畝,建筑面積40.4萬平方米,硬件設施一流,建有6棟教學樓、6棟學生宿舍、4棟實訓樓、2個標準運動場和圖書館、體育館、美術教育中心、音樂教育中心、大學生活動中心、培訓中心等,是一所特色鮮明的花園景區式校園。宿舍內生活設施齊全,配有獨立衛生間、空調、熱水、洗衣機、吹風機、直飲水等。
學校設有學前教育學院、初等教育學院、美術與設計學院、外國語學院、音樂舞蹈學院、體育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創新創業學院、繼續教育學院9個學院,開設了小學教育、學前教育、小學道德與法治教育、音樂教育、美術教育、中文、社會體育、商務英語、大數據技術等近30個專業,現有全日制在校大專生10000余人。師資雄厚,專兼職教師600余人,副高以上職稱100余人,博士(含在讀)20余人。學風濃厚,近三年,1500余名畢業生成功考取專升本,學生在全國、全省各類競賽比賽中獲獎300余項;2023年,學校5個師范專業被江西省教育廳授權為教師資格證免試認定試點專業,是省內獲授權專業數最多的師范專科學校。
在2022年江西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高職組學前創客設計技能競賽中,我校代表隊獲得三個單項和總分第一名
二、招生對象
已完成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均可報考。尚未完成普通高考報名的,可于2023年3月1-3日到戶籍或畢業學校所在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補辦報名手續。
三、報考事項
(一)時間及方式
1.報考時間:3月7日9:00-3月9日17:00,逾期將不予辦理。
2.報考方式:考生自行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官網(網址:www.jxeea.cn)“高職單招報考系統”,簽訂《江西省2023年高職單招考生誠信報考承諾書》(承諾高職單招錄取后不再參加2023年6月舉行的全國統一高考,詳見附件1)。考生選擇我校報考代碼8523,可選不超過5個專業及是否服從專業調劑(建議服從調劑)。根據規定,每個考生限報1所高校,在規定的網報時間內,考生可以對所報考院校及專業修改1次。
(二)公布考生名單
我校根據江西省考試院核發的考生報考數據,3月12日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考生名單,請注意查詢。
(三)下載打印準考證
考生可在3月20-25日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進行考試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事項將另行通知。
四、招生專業與計劃
根據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江西省2023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實施辦法》,我校2023年擬在以下18個專業開展單獨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各招生專業及計劃數最終以省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五、考試事項
我校單招考試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或職業適應性)測試” 考試評價方式。考生須到我校現場進行相關文化素質及職業技能或職業適應性測試。
(一)考試科目及分值
1.考試科目:科目一:文化素質,含語文、數學;科目二:職業技能或職業適應性測試。
2.考試分值:總分450分,其中語文100分、數學100分,職業技能或職業適應性測試250分。
(二)考試時間
2023年3月26日(暫定),具體安排詳見準考證。
(三)考試地點
宜春市袁州區錦繡大道1699號,宜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六、錄取事項
(一)錄取原則
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及考生成績,劃定我校單招最低錄取分數控制線。凡已達到最低錄取分數控制線的考生,按照梯度志愿錄取規則,遵循志愿優先,分專業按計劃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計劃志愿不足的專業,從服從專業調劑未被錄取的上線考生中,按分數從高分到低分補錄,錄滿計劃為止。考生所填志愿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學校不予錄取。
(二)優惠政策
1.高職單招錄取優惠政策,按照《江西省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實施方案》(贛招委字〔2019〕25號)有關規定執行。
2.根據江西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考生參加江西省教育廳組織的各類技能大賽并獲獎者,可以免試就讀大專,由考生到所就讀中職學校進行申請,并由該中職學校上報省教育廳。
(三)錄取安排
1.4月5日前,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并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公示。
2.4月9日前,將錄取數據庫上傳至“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職單招管理系統”;4月10-11日到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并辦理錄取手續。
3.4月15日前,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正式錄取的考生名單;5月份寄發錄取通知書。
(四)錄取說明
1.通過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與參加統一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的高考體檢。新生入校后,學校可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以及招生章程中對身體條件的具體規定,對高考體檢或新生入學復檢結論涉及限報的單招考生,進行調整專業以及退學、休學等處理。
3.考生經高職單招錄取后不再具有參加統一高考及錄取的資格。
4.考生錄取后一律不得退錄。
七、考試大綱
文化素質考試大綱.doc*職業技能或職業適應性測試要點稍晚發布
來源:宜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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